庙镇小学评审工作制度
1、学校评审工作的范围包括:教师职务评审、教科研论文评审、各类评优评奖、年度考核、年终考核、教师职务聘任及工资晋升等。
2、各类评审(考核),将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成立评审(考核)小组,评审(考核)小组成员以书面表决形式作出集体决议(决定)。
3、各类评审(考核),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按规定程序进行,严禁不正之风。
4、各类评审(考核)的结果,按照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精神予以公示,分别在全体教职工大会和校务公开栏上公布。
5、对各类评审(考核)的结果,教职工如有不同意见的,学校主要领导要耐心地听取意见,及时做好解释工作,必要时组织评审(考核)小组成员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