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校工作机构及职责
崇明区实验中学
一、依法治校工作领到小组成员及职责
1、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蔡国菊(校长)
副组长:郭洪星(支部书记)、周熔(法制副校长)
组 员:康正军、张彩霞、沙云飞、刘彩英、范忠培、张琳琳、孙红亚、徐凯办公室主任、各年级组长
2、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①依法制定学校《章程》、《学校管理制度》,学校党政协同,会同学校工会共同讨论制定,交教代会通过,并报教育局审定后执行,学校《章程》合法、公正、公开;
②推进学校章程实施;
③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了《依法治校实施方案》;
④全面负责学校依法治校实施工作,每月坚持研究工作一次;
⑤聘请法制副校长;
⑥宣传、落实、保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二、依法治校教育宣传小组成员及职责
1、法制教育宣传小组成员
组长:周熔、康正军(副校长)
成员:张彩霞、张琳琳、孙红亚、茅玉立、范忠培
2、法制教育宣传小组职责
①结合教育系统普法教育活动,做到“四落实”:计划、教材、师资、课时;
②负责社区、家庭的协调、联系,定期听取意见,保证法制教育的普及;
③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法律知识
④学法、用法工作的交流与总结。
三、师生校内申诉处理小组及职责
1、机构的设立及负责人
依法治校教师申诉处设在学校工会
具体负责人:章斌(工会主席)
依法治校学生申诉处设在德育处
具体负责人:张彩霞
2、职责:
宣传、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受理并处理学生校内申诉;以书面形式宣布处理意见。
四、学生伤害事故调解小组及职责
1、学生伤害事故调解小组
组长:周熔(副校长)
成员:张彩霞、孙红亚、张琳琳
2、职责:
加强安全教育,努力预防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做好应急处理、调查、调解工作;负责向上级报告。
20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