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的教育学生、服务家长,各班教师和家长们搭建起了班级微信群平台,沟通了家长与学校、家长与教师以及家长之间的感情,深深便利了家校之间的交流。为了更好发挥班级微信群的正能量作用,特提出以下公约,请家长和老师们共同遵守。
1.每班只允许建立一个微信群,群主必须为班主任,群内有且只有科任老师和家长。必须实名入群,确保微信号本人使用。
2.群成员不发与学生教育管理无关的信息。
3.群内主要由群主和老师发布针对全体成员的信息和资源等。
4.群内只能发布有利于促进家校沟通的和孩子成长的信息资源,不得发危害国家、法律禁止的信息和无法考证真伪的负面事件链接。
5.群内请使用文明用语,规范用语,要符合自己的身份和角色。非紧急情况,不得在午休时段和晚上十点以后在群内发布信息。
6.不发影响班级团结氛围的内容,对于个别问题,不在群内集中回复。
7.及时回复群主或科任老师需要回复的重要通知。
8.为不影响群内家长及老师的正常生活,个别询问的问题必须私聊。
9.老师在群内发布作业必须在晚上六点半前完成。
10.任何人不得通过群泄露有关学校、学生、家长、教师的涉密信息。
11.不得在群内发布针对部分或个别学生、家长、老师的负面信息。
12.群内不发微信红包、集赞、募捐等活动链接。
感谢所有群内教师、家长的的理解支持与配合。我们的目标是共同努力让每一个孩子健康快乐的成长。如有群成员违反公约管理员可将其清理出本群。
崇明区实验中学
2017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