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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校创建指标

2018年11月14日 16:47  点击:[]

附件1

  上海市中小学校依法治校创建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指标要素

一、建章立制

1.章程建设与实施

学校依法制定章程,并经主管部门核准;学校设有工作机构,推进章程实施;学校章程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2.配套制度建设

学校规章制度健全,体系完备;学校制定推进依法治校相关文件。

 

3.章程实施及保障机制

学校规章制度的“立改废”程序规范,公开透明;学校规章制度不存在与法律法规及章程相抵触的内容;③学校规章制度汇编成册,归档健全。

 

二、内部治理结构

4.决策机制

校内决策事项明晰,议事规则健全;学校建立重大决策事项集体决策、征求意见、科学论证、风险评估、监督执行等机制,决策程序科学民主,决策执行与监督机制完善。

 

5.教职工(代表)大会建设

学校有健全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作为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主渠道的作用;教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履行职权,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制度、事务,依法经过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6.家长委员会建设

学校有健全的家长委员会工作机制,组成人员、职责权限及议事规则明确;家长委员会依法履行职权,支持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参与和监督学校管理,促进学校与家庭沟通合作。

 

7.其他民主参与

公办学校设立理(董)事会,有明确的职责权限与议事规则,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民办学校设立监事会,有明确的职责权限与议事规则,参与学校民主管理与监督。

 

三、依法治校组织领导

8.领导依法治校工作重视程度

学校重视依法治校工作,有主管依法治校的分管领导;学校有校外兼职法治副校长或法治辅导员;学校定期研究解决学校依法治校工作;学校将依法治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目标考核。

 

9.依法治校工作机制

学校设有专(兼)职法治工作岗位或工作机构,负责推进学校法治工作;学校聘有法律顾问,在学校决策、管理过程中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

 

四、依法规范办学

10.招生监督

学校依法依规招生;②学校建立招生内部制衡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招生活动规范透明。

 

11.教育教学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及本市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未擅自开设需要上级部门批准的课程或教学项目;学校未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行为*

 

12.财务资产管理

①学校制定明确的收费、退费的标准及具体办法,教育收费规范透明;学校依法建立财务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财务资产管理制度规范。

 

13.信息公开

学校设有专(兼)职信息公开岗位或机构,依法依规推进校务信息公开工作;②学校制定信息公开工作方案,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③学校编制信息公开目录与指南,依法依规公开学校信息,保障教职工、学生、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

 

五、师生权益保护

14.教师权益维护

学校建立完善的教职工聘用及职务评聘、继续教育、奖惩考核等制度,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②学校建立校内教师申诉或调解等相关救济制度,并得到有效落实。

 

15.学生权益保障

学校建立学生申诉处理机构,有明确的学生申诉规则,依法保障学生享有的申诉权利*学校购买校方责任险,学生安全保护及伤害事故处理机制健全;学校师德建设情况良好,无教师侵害学生权益行为;④无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行为*

 

16.其他纠纷解决机制

学校建立校内信访、调解等争议解决机制,妥善处理校内纠纷;学校调解组织、教职工(代表)大会、家长委员会、法治工作机构(人员)等在校内纠纷处理中发挥重要作用,提高纠纷解决效率。

 

六、法治宣传教育

17.普法机制建设

学校普法工作机制健全,有普法规划或工作计划*②学校有普法工作责任部门,具体推进学校普法工作*

 

18.教职员工法律素养提升

学校建立领导学法制度,校领导积极参加各类法治学习与培训;②学校建立教师学法制度,积极组织教师参加校外各级各类法治培训,并开展校内教职员工普法教育工作。

 

19.学生普法教育

学生法治教育以课堂为主渠道,编制学生普法校本教材*学校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形式丰富多样。

 

七、其他

20. 依法治校工作获奖情况

学校获得区级以上中小学行为规范示范校*学校获得区级以上法治教育特色校、或者法治教育精品项目、师生教育法治科研、法治辩论赛等依法治校工作相关奖励。

 

21. 涉法涉诉及纠纷处理情况

①学校涉法涉诉及纠纷得到妥善处理;②学校没有因未执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而引发的上访现象;学校没有因不依法履行义务而败诉的案件。

22.特色情况

学校有一定示范性和影响力的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特色项目;学校依法治校特色创建的经验较为突出、育人效应比较明显。

说明:1.学校支撑指标的文件、材料需完整齐备,做到“边创建、边公示、并备查”。

2.指标要素中带*的内容,对幼儿园不做要求。

3.具有“一票否决”性质的部分相关指标:①学校主要领导发生严重违纪或违法案件;②学校(教师)发生违反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或《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的事件。③学校师生员工发生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违法犯罪案件;④学校发生重大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责任事故;⑤学校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群体性责任事件;⑥学校发生严重违规办学办班、违规招生和违规收费事件;⑦学校发生违反教育行风的其他典型事件。2016-2020年创建周内,创建完成后,如发生一票否决事项,学校的“上海市依法治校标准校”或“上海市依法治校示范校”称号将被撤销,经整改后可重启创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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