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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学中心组学习制度

2018年11月14日 16:51  点击:[]

实验中学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中心组的学习,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学校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第一条 中心组是学校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习理论,加强思想建设的主要形式;是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的有效途径;是发挥领导干部带头作用,推动全校理论学习深入开展的组织保证。

       第二条 中心组学习的目的是促进学校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素质,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和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运用先进科学理论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

       第三条 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努力提高学习水平,以学校的改革、创新和发展为中心,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坚持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和不断实践的主动性;坚持理论创新与借鉴先进经验相结合。

    二、中心组的构成与管理

       第四条 中心组组长由学校党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由校长担任。

       第五条 中心组组长(含副组长)主持集中学习讨论活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

       第六条 根据学习内容和工作需要,视情况进行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吸收相关人员参加学习讨论。

       三、中心组学习内容与要求

    第七条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深刻领会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理论精髓,在总体领会的基础上,重点学习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科学发展观。

       第八条 学习理论要同学习新时期党和国家的重要文献、重大方针政策结合起来,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及时了解和掌握党的大政方针。

       第九条 学习理论要结合学校实际,要以实现三个转变,提升四个服务为目标,努力掌握做好本职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

       第十条 学习理论要紧密结合学校党建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学校思想政治建设,提高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

    四、中心组学习时间与组织形式

       第十一条 中心组理论学习原则上每季度安排一次,每次不少于两小时,每次学习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讨论、总结。

       第十二条 中心组以自学和集中学习研讨为基本形式,根据实际情况,也可适当安排自学,中心组成员要认真坚持自学,确保学习质量;中心组要定期检查自学期间的读书笔记和学习心得。

       第十三条 在集中学习期间,结合学校的中心工作和实际情况,研究讨论学校的改革发展与创新实践。集中讨论可安排自由发言,交流学习心得体会,也可按照专题,安排重点发言,集体讨论,重点发言与自由发言相结合。根据需要,集中学习也可以邀请学校有关领导或专家以培训、辅导或组织观摩录像等形式进行。

       五、加强对中心组学习的领导与检查

       第十四条 学校党政领导要带头参加中心组的学习,党支部书记为中心组学习制度实施第一责任人,负责各项学习制度的落实。

       第十五条  中心组学习实行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得挤占学习时间,确保学习时间和人员的落实,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讨论的,要向组长或副组长请假,履行请假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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