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室管理制度
1、财务人员严格遵守国家财政制度,按照《会计法》认真履行职责,要管好、做好、用好各类资金,及时上报预算、决策,经常向学校领导汇报经费收支情况,做到帐目清楚、正确、完整。
2、建立严格的审批制度,对报支的实物凭证需保管员、经办人、有关领导签字,非实物凭证需经办人、证明人和有关领导签字,并注明用途。
3、公款一般不得个人借支,确因特殊情况借款或预领公款时,需经学校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到期及时催还。
4、学校开户银行须留印鉴应由出纳、会计分别保管,互相监督,确保安全,出纳库存过夜现金不得高于500元。
5、负责发放工资、奖金等,保证教学费用及时使用。
6、预领支票须有分管领导批条,出纳登记号码、支票上应预先注明用途,并及时督促有关人员结帐。
7、加强对财务的监督和审查,接受校财金小组及上级有关部门的审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8、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安全设备,离开时上好保险,关好门窗。
崇明区实验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