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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学关于实行评选新一轮行为规范示范员制度的动员

2018年11月15日 10:59  点击:[]

关于实行评选新一轮行为规范示范员制度的动员

各位同学、各位老师:

    让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是我们教育的任务之一,尤其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今天,加强学生行为规范的教育训练,营造良好、清洁、温馨、文明、礼貌的校园氛围,有其积极的现实意义,它有助于促进广大学生树立良好的道德观念,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助于发挥学生非智力因素的积极作用,形成积极向上,有益于学习、成长的育人环境。

    前几年,我校在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学校在加强对学生进行行为规范教育训练的过程中,探索、形成、积累了不少可行有效的方法,也形成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制度。如:行为规范一日常规评分制度、升旗仪式制度、流动红旗颁发制度、卫生保沽制度、六年级新生军政训练制度等,实践证明各项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效地促进了学生良好行为规范的养成。同样,在行为规范教育训练的实践中,也积累了不少成功的经验,如:把行为规范的教育和训练与各项活动相结合,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把行为规范的教育训练融入到、渗透到学习生活、学校生活乃至社会生活,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因此,我校获得了崇明县五星级行为规范示范校,前阶段,我们在市文明办明查暗访的基础上,针对薄弱环节,加强了师德教育,加强了礼貌教育和卫生保洁教育训练,使学校的各方面有所进步,在新年来临之际,如何使我校的行为规范教育跃上新的台阶,使学生行为素质不断提高,使我们的校风校貌更好,铜牌更亮呢?为此本学期开始实行新一轮的“评选行为规范示范员”制度。

    一、为什么要建立这样的制度

    首先,我们各班推出了行为规范评分员队伍,也是佩戴标志上岗的。他们在全校学生中也曾起到过良好的示范作用。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行规示范员队伍中的一部分学生行为不再起示范引领作用,有校内骑车、有乱扔垃圾的、有说粗话的、有自习课上不守纪律的等等,他们的不良行为,在学生中产生了不灵的影响,也眼重要性了我们培的校风校貌,为了提升我们的行为规范教育的方法和效果。所以,我们需要实行新一轮的评选的制度。    出于这样的目的,我们决定从本学期起建立、执行新一轮的评选制度。

二、对对新一轮行为规范评选制度的几点说明

    为了有效地提升我校的行为规范的教育和训练,我们建立的这一“评选行为规范示范员”制度与以往任何一种荣誉称号(如三好学生、金爱心学生等)有不同。

    首先,以往任何一种荣誉称号是别人评选的。而行为规范示范员不是同学、教师给你的,而是自己申报的。它强调,当行为规范示范员是你自己的一种愿望,是一种内需,旨在全体学生的力求上进的内驱力,把学校的要求、规范成为学生自我要求。也就是把要我做变为我要做,充分发展人的潜力。

    (其次,这一制度中还规定:各年级的三好生评选、九年级的推优必须是行为规范示范员,七年级、八年级学生入团将优先考虑行为规范示范员,也就是说要评为三好学生,首先应该是行为规范示范员,九年级学生推优,应该在行为规范示范员中产生,这样不仅可以避免在评优、入团过程中出现的以“一俊遮百丑”的现象,更重要的是重视了人的全面衡量、全面发展。在制度上保证了人的良好的思想品格和良好的行为素养的培养。)

    第三,这一制度还体现了行为规范示范教育与训练的持恒性。一个人的良好的行为习惯的养成不是一朝一夕的,会有曲折,会有反复,我们允许有反复和曲折,因此,对已经评为行为规范示范员的同学,我们不实行“终身制”也不实行“轮换制”,而是实行学期验收制,对有严重违规行为的示范员收回其称号和标志,取消这一轮的评选,但有权利参加下一轮重新申报。只要他能改正不规范的行为,还是有机会成为行为规范示范员的。这样的做法,旨在激励大家持之以恒地、努力地、用心地去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并给班级学生以积极的影响,在校园里、在我们的学校生活中乃至社会生活中真正起到楷模作用,从而营造一个积极向上的、良好的氛围。

    第四,这一制度不同于其它评优制度的是: “不”是不把学习成绩作为标准,换句话只要你认真地按条件去做了,做到了,努力了,而且你的努力得到大家的认可了,就可以成为行为规范示范员。

    这样的规定无非是想给每个学生以机会,让每个学生能自信,有我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当行为规范示范员的想法,进而在全校形成这样一种不断进取、用心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的风气。

    相信在争当行规示范员的氛围中,我们的每一个同学会受到更加良好的熏陶和教育,我校的行为规范教育训练的方法和效果一定会得到提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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