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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教育制度

2018年11月15日 12:06  点击:[]

学法教育制度

实验中学

 

  学校是法治教育的主阵地,教师有对学生进行法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学生则有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责任,因此每一位教职员工和全体学生都应该知法、懂法、守法、护法,自觉维护依法治国各项法规和条例。学校领导是学校法治教育计划的制定者、检查者和推动者,必须将学生法治精神和法治意识的养成纳入学校素质教育目标体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因而特制定上海市惠民中学学法教育制度。

  一、干部学法治度

  1、干部必须加强对法律的学习,保证具备较高的法律知识水平,保证能在法律框架内依法从教、从事学校管理。

  2、中层以上干部必须定期参加法律知识培训活动,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依法从政、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

  3、学校干部中心组每学年组织不少于二次的法律知识学习,以树立干部带头学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4、党支部开展学法活动,纳入干部考核。校领导在年度考核时必须有“述学”的内容,落实对党员的各项要求。

5、领导干部积极参加各类法制培训。

  二、教职工学法制度

  1、教职工有义务参加学校组织的学法活动,努力掌握《宪法》《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合同法》《专利法》《语言文字法》《环境保护法》等与学校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常识。

  2、学校将教职工学法纳入绩效考核内容体系,每学年考评一次,记入个人业务档案。教职工学法表现与晋级、评优、评先挂钩。

3、学校定期检查教职工学习笔记,定期举行教育法律知识考试,以督促教职工熟悉和掌握常用法律知识条款。

4、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级各类法治教育培训。

  三、学生学法制度

1、学校通过组织各项学法活动来提升学生的法律意识,全体学生必须积极参与其中,保证活动的实效性。

  2、学生必须参加学校组织的有关《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条例》、《道路交通法》、《环境保护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学习活动,并纳入学生的综合评价体系。

  3、通过志愿者活动,组织学生向社区居民宣传自己掌握的法律知识,在必要时候利用法律知识帮助社会弱势群体和其他需要帮助的人,用实际行动帮助法治社会的形成与完善。

  四、责任追究制度

  学校领导干部、教师、职员、学生若有违法过失,学校党和行政将依法依规按照相关程序予以过错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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