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教学生活等公共场所未发生治安刑事案件情况
实验中学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一流。学校从一切为了学生的安全的目标出发,加强管理,注重预防,认真做好各类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
从硬件设施的使用、管理都有一整套管理制度、管理措施;平时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管理,并重视与家庭、社会一起做好未成年学生的德育工作和治安防范。尤其是学校内部的教育、宣传工作,措施到位,学校建立了与派出所、刑侦队、消防队的警民共建工作,对学生中出现的轻微违纪现象加强教育管理、做好转化工作。建立与公安、城管、工商、医疗机构等有关部门的举报和快速反映机制,规定了举报的内容明确了举报的要求和承担的责任,并多次与相关部门合作加强了对学校学校周边情况的排摸工作,及时处置可能恶化的事件,两年来教学、生活等公共场所未发生过:
1.校园内发生杀人、抢劫、强奸、纵火、爆炸等重、特大刑事案件和系列入室盗窃等恶性治安案件的;
2.发生师生员工集体食物中毒、校舍倒塌、重大火灾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
3.发生“法轮功”人员非法聚集和进京滋事事件的;
4.发生师生员工集体罢课、罢教、罢工,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组党”结社、群体性越级上访的;
5.发生师生员工制毒、贩毒等涉毒案件的;
6.校园内有经营性网吧、歌舞厅、电子游戏机房的;
7.校园内出现黑恶势力、流氓团伙或暴力恐怖事件的;
8.发生其他重大责任事故的;
9.未制定安全文明校园岗位工作职责要求的;
10.未按要求,建立和使用符合学校安全管理实际的《安全管理手册》的。
学校是“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上海市平安示范单位”“崇明区平安校园”,师生整体安全满意率高。
崇明区实验中学
201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