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小学2018年度教师年终考核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指示精神,不断实现公正公平,努力提高我校教师的师德修养、业务能力和育德能力,不断激发我校教职工积极投入学校教育改革的热情,有效保护教职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提升我校教学水平,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本年度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试行意见》(沪人[1995]113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监察部18号令)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以及上海市崇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本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和奖励工作的通知》精神执行。
二、考核条件
对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师德修养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顾全大局,勇挑重担;热爱学校,乐于奉献,不断进取。工作认真踏实且有较好的教育实效;对待同志团结友善、对待学生循循善诱,在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方面有一定管理和教育经验;严以律已,勇于创新,不断进取,有科研意识和实绩;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贡献突出且有在群众中具有良好形象的教师,学科组内一致推荐人员。
三、考核相关事宜
根据《崇明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18年度考核工作》通知,结合本校实际,就我校2018年年终考核评优作以下部署。
1.制订《裕安小学2018年度教师年终考核方案》,坚持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并举。把考核工作作为管理工作重要环节抓紧抓好,确保考核客观性、公正性。
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年终考评领导小组及考核工作小组。领导小组:杨忠兵、龚飞、潘海霞、陆建飞、朱欢周 。考核工作小组:杨忠兵、龚飞、潘海霞、陆建飞、瞿颖华、陈国斌、奚健、丁丽菊、黄胜。
2.考核等次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上年度确立为基本合格的人员,在今年考核中如仍拟基本合格,应确立为不合格。连续两年考核确立为不合格则予以解聘。(体罚、有偿家教、购买教辅材料等,如有举报,经查实考核不合格)
3.考核时间:2018年度
4.考核对象:裕安小学全体在职在编在岗人员(外借成校人员单独考核)
5.优秀比例:根据沪人[1998]180号文件规定,各单位考核优秀等次的比例如下掌握:1)获市级文明单位、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享受15%;2)获区级文明单位、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享受12%(附当年度荣誉证书复印件);3)一般情况享受10%。我们学校优秀为9人。
6.考核形式:群众推荐与考核小组审议相结合。组内推荐基本按一定比例分配:语文3、数学3、英语2、综合2、中层后勤2。
◆考核项目基本为:政治业务学习、校本培训、师训培训、备课、作业批改、教研组活动、公开课、学科质量、课题 、论文、校本课程、师生获奖等
7.以学科为单位,各学科按分配数进行推荐。
8.近两年已获优秀的不再考虑,特殊贡献除外。
9.同等条件下适当考虑青年教师。
10.群众推荐与考核小组综合评审相结合,最终确定优秀人员。
11.对县级骨干教师的考核,由学校考评小组统一考核。对党员、干部的考核通过党小组评议、邀请部分教师代表完成考核。
四、考核过程
1.12月18日考核方案QQ群公示;
2.12月21日前教职工提交考核量化信息;
3.12月24日各组推荐;
4.12月28前考评小组完成评审;
5.1月2日起将考核结果公示一周;
6.1月10日上报教育局。
崇明区裕安小学
2018/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