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六轮骨干教师考核的通知(新修改)
| 发布部门:崇明教育局 | 上网时间:2019-04-22
各中小学、幼儿园、职校及直属单位:
为有效落实《关于崇明区教育系统开展第六轮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的意见》(崇教人〔2016〕49号)和《崇明区教育系统第六轮骨干教师考核管理意见》(沪崇教人〔2017〕21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示范引领作用和工作积极性,总结骨干教师履职经验,结合文件规定的区、校两级考核管理要求,教育局决定2019年起,崇明区教育系统内区级骨干教师(瀛洲名师、学科带头人、教学标兵、教学能手)统一参加由区教育评估中心组织的考核,校级骨干仍由学校进行考核,区教育评估中心进行抽检。考核评估费用由学校承担,按标准与评估中心结算。各级骨干津贴根据文件规定按考核结果发放。
1.瀛洲名师、学科带头人、标兵继续按照原有指标体系在规定时间(12月15日截止)上传(报)规定材料。
2.下达能手、校级骨干考核指标体系和材料表式(附件),请各校提出意见,书面意见建议请在规定时间(6月30日截止)报名师办。
3.能手、校级骨干按修订后(9月正式发出)的指标体系和材料要求,在规定时间(12月15日截止)上传(报)规定材料。
4.各单位骨干教师考核小组要求骨干教师按材料目录提交材料及证明件,并按时间节点上报。
区教育评估中心联系电话59619201,联系人陈家庆。
区名师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31825556,联系人邵亚洲。
崇明区教育局
2019年4月18日
附件1----任职基本要求(摘自沪崇教人〔2017〕21号)
学科教学能手、二级教研员任职基本要求
1.师德与修养
(1)认真贯彻教育方针,学习教育理论,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成为新课程建设与实施工作的积极投入者。
(2)为人师表,尊重学生,勇于创新,在教研活动中起表率作用。
2.教育教学研究
(3)任期内承担研究课题1—2项,或参与区级重点课题级别以上的项目研究。教学能手每年分别在学区教研组内和本校教研组至少开设2次示范课。二级教研员每年至少开设2次示范课,或教师教育变革研讨课,或公开教研活动。
3.辐射引领
(4)每年指导校级青年教师不少于1名,带教内容具体,效果明显,有过程性培养指导记录不少于5次。教学能手在学区教研组或本校教研组内作1—2次专题讲座; 二级教研员在学科或条线范围内作1—2次讲座。
4.业绩
(5)撰写有较高质量的教科研论文不少于2篇,其中1篇在区级以上杂志发表或区级以上会议上交流。教学能手任教学科的教学质量在校平均水平之上;二级教研员所带教学科或条线取得可以感受的发展进步。
5.其他
(6)完成学校对所在岗位人员所规定的基本任务,承担由教育行政或业务部门所布置的相关任务,遵守学科或条线所制定的相关制度要求。
校级骨干任职基本要求
认真贯彻教育方针,学习教育理论,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成为新课程建设与实施工作的积极投入者。为人师表,尊重学生,勇于创新,成为学生喜爱的老师。
根据学校要求完成公开课教学、课题研究、论文交流或发表等任务。校级骨干任期内应担任校学科教研组长或备课组长,在教研活动中起表率作用,任教学科的教学质量在校平均之上。
附件2----能手、校级骨干考核指标体系(征求意见稿)
崇明区第六轮教学能手2019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学段: 学科: 学校: 评审对象: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行为标准 |
得分 |
师德修养 |
|
实行一票否决制,由所在学校评定, 结果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 |
|
教育 教学 研究 (25) |
课题研究(7) |
参与校级课题为3分,实质性参与的区级课题,为5分,参与的市级课题为7分,主持校级课题为7分。两个以上课题,选择高分课题,其他课题限加1分。 |
|
课程研究(6) |
有课程评审、或课程指导、或课程理论学习心得、或课程理论讲座为4分,有参与承担他人课程任务或有课程开发计划为5分,已形成课程开发成果的,或自己课程正在试验为6分,所开发出课程被纳入区课程选修系统或正在得到实施为6分。两个以上项目的,选择高分项目,其他项目限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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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研究(12)* |
市级层面公开课每节12分,区级层面公开课每节10分,学校教研层面每节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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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 引领 (25) |
培训 (9) |
校级层面讲座每次5 分,学区讲座每次7分,校教研组讲座每次3分。非申报人,但承担部分市级共享课程为7分,区级共享课程为6分。主持开发的课程纳入区师训选课程体系的为9分,得到正常开设的为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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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教 (9) |
带教1名教师,并有5次以上过程记录的得8分。带教2位的,加1分,被带教人员取得突出成绩的加1分。参与工作室工作的得2分。 |
|
带队 (7) |
担任学区负责人得7分,参与指导薄弱学校活动得5分,履行中心组分工任务得4分,担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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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35) |
质量* (20) |
根据任教班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各类比赛成绩、所在教研组的发展水平进行综合评定。分值在12—20分间。 |
|
|
成果 (10) |
在校级刊物上或经审核后名师网专栏发表论文(3000字以上)1篇6分,区级刊物上发表8分,无刊号市级刊物上发表9分,有刊号的一般杂志上发表10分,核心期刊上发表10分。出版专著10分。获上海市教委颁发的成果奖10分,获市教委下属业务部门颁发奖10分,区教育科研等第奖9分,教育局下属科室或业务部门颁发奖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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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 (5) |
被带教者获区级以上奖5分;个人获得区级以上学科奖励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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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20) |
资格 (5) |
符合条件的得5分,因组织安排而不符合条件的得3分,因个人原因导致不符合条件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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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职* (10) |
积极承担教育行政或业务部门布置的任务2分。骨干教师要较好地完成骨干岗位工作任务3分,遵守学科或条线所制定的规定与要求,如教研活动的出席率等5分。 |
|
加分 (5) |
下列情况之一可以加5分:A.为学科、教研组等发展作重大贡献,这种贡献得到区级以上相关部门肯定并组织推广;B.主持取得的与骨干岗位相关的研究成果获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崇明区人民政府表彰;C.个人获岗位比武类区级荣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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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等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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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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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要与骨干类别(学科、德育、科研、成职教、校外教育)相一致。所提供的证书只能加分一次。
2、指导教研组、教师、学生竞赛获奖的证明材料要体现考核对象的指导作用。
3、在同一轮次课堂教学评比中,取最高级别,不累计加分。
4、精品课录像原则上与示范课不是同一内容,如内容相同,以示范课分值核定。
5、相同的文章在不同级别发表(交流或获奖),取最高级别,不累计加分。
6、发表论文如非第一作者或课题获奖的团体成员,得分为第一作者或课题负责人的一半。
7、1至6项100分,附加分5分,共计105分。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基本合格 |
不合格 |
105-80 |
79-70 |
69-60 |
59-55 |
55以下 |
8、 打*号为关键性指标,关键性指标不合格者,考核结果作降级处理,即如有2项不合格的,从优秀降至良好,或从良好降至合格,或从合格降至基本合格,或从基本合格降至不合格。有3项关键指标不合格者,考核为不合格。
崇明区第六轮校级骨干2019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学段: 学科: 学校: 评审对象: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行为标准 |
得分 |
师德修养 |
|
实行一票否决制,由所在学校评定, 结果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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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 教学 研究 (25) |
课题研究(7) |
参与校级课题为3分,实质性参与的区级课题,为5分,参与的市级课题为7分,主持校级课题为7分。两个以上课题,选择高分课题,其他课题限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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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研究(6) |
有课程评审、或课程指导、或课程理论学习心得、或课程理论讲座为4分,有参与承担他人课程任务或有课程开发计划为5分,已形成课程开发成果的,或自己课程正在试验为6分,所开发出课程被纳入区课程选修系统或正在得到实施为6分。两个以上项目的,选择高分项目,其他项目限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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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研究(12)* |
市级层面公开课每节12分,区级层面公开课每节10分,学校教研层面每节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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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 引领 (25) |
培训 (9) |
校级层面讲座每次5 分,学区讲座每次7分,校教研组讲座每次3分。非申报人,但承担部分市级共享课程为7分,区级共享课程为6分。主持开发的课程纳入区师训选课程体系的为9分,得到正常开设的为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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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教 (9) |
带教1名教师,并有5次以上过程记录的得8分。带教2位的,加1分,被带教人员取得突出成绩的加1分。参与工作室工作的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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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队 (7) |
担任学区负责人得7分,参与指导薄弱学校活动得5分,履行中心组分工任务得4分,担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得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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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 (35) |
质量* (20) |
根据任教班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学生各类比赛成绩、所在教研组的发展水平进行综合评定。分值在12—20分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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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 (10) |
在校级刊物上或经审核后名师网专栏发表论文(3000字以上)1篇6分,区级刊物上发表8分,无刊号市级刊物上发表9分,有刊号的一般杂志上发表10分,核心期刊上发表10分。出版专著10分。获上海市教委颁发的成果奖10分,获市教委下属业务部门颁发奖10分,区教育科研等第奖9分,教育局下属科室或业务部门颁发奖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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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长 (5) |
被带教者获区级以上奖5分;个人获得区级以上学科奖励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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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20) |
资格 (5) |
符合条件的得5分,因组织安排而不符合条件的得3分,因个人原因导致不符合条件的得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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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职* (10) |
积极承担教育行政或业务部门布置的任务2分。骨干教师要较好地完成骨干岗位工作任务3分,遵守学科或条线所制定的规定与要求,如教研活动的出席率等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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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 (5) |
下列情况之一可以加5分:A.为学科、教研组等发展作重大贡献,这种贡献得到区级以上相关部门肯定并组织推广;B.主持取得的与骨干岗位相关的研究成果获上海市人民政府、教育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崇明区人民政府表彰;C.个人获岗位比武类区级荣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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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等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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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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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要与骨干类别(学科、德育、科研、成职教、校外教育)相一致。所提供的证书只能加分一次。
2、指导教研组、教师、学生竞赛获奖的证明材料要体现考核对象的指导作用。
3、在同一轮次课堂教学评比中,取最高级别,不累计加分。
4、精品课录像原则上与示范课不是同一内容,如内容相同,以示范课分值核定。
5、相同的文章在不同级别发表(交流或获奖),取最高级别,不累计加分。
6、发表论文如非第一作者或课题获奖的团体成员,得分为第一作者或课题负责人的一半。
7、1至6项100分,附加分5分,共计105分。
优秀 |
良好 |
合格 |
基本合格 |
不合格 |
105-75 |
74-65 |
64-55 |
54-50 |
49以下 |
8、 打*号为关键性指标,关键性指标不合格者,考核结果作降级处理,即如有2项不合格的,从优秀降至良好,或从良好降至合格,或从合格降至基本合格,或从基本合格降至不合格。有3项关键指标不合格者,考核为不合格。
附件3----学校需要递交骨干年检考核的材料
一、2019年度骨干考核汇总表
学校(盖章):
序号 |
骨干姓名 |
骨干类别 |
学 科 |
师德考核 |
师能考核 |
综合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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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骨干类别指“瀛洲名师”“学科带头人(首席教研员)、教学标兵(一级教研员)、教学能手(二级教研员)、校级骨干”。
2.所有骨干的师德情况有学校考核填写,结果为合格和不合格。师德不合格,综合评定一定不合格。
3.师能考核、综合评定,根据学校、骨干个人提供的材料,经区考核后填写;综合评定等第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二、崇明区第六轮骨干教师基层学校评价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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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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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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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 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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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 |
(工作业绩、专业引领、教学示范、日常表现等) |
等级 |
优秀□ 良好□ 合格□ 基本合格□ 不及格□ (请在□打√) |
单位 意见 |
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
三、骨干个人提供给学校、学校负责上交的材料
学校 序号
姓名 学科 骨干类别
2019年度骨干年检考核材料目录
1、崇明区第六轮骨干教师四年工作目标责任书
2、崇明区第六轮骨干教师2019年度工作计划书
3、崇明区第六轮骨干教师2019年度工作总结
4、附件--证明材料名称1、2、3、…(指获奖证书、公开课证明、刊物复印件、学校证明等)
崇明区第六轮骨干教师四年工作目标责任书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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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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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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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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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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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学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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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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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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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 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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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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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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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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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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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 兼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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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单位: |
手机: |
四年工作目标 |
师德与修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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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能:教育教学研究、辐射引领、业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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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目标的具体设想 |
(可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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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区第六轮骨干教师 年度工作计划书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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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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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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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 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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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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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工作内容 |
(课题、课程、课堂研究;培训、带教、带队;质量、成果、成长;资格、守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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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明区第六轮骨干教师 年度工作总结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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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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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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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干 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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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研究 |
课题名称 |
开题时间 |
研究年限 |
级别 (市、县、片、校) |
证明材料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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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开发与培训 |
课程名称 |
课程形态 (培训班次) |
课程实施 |
课程级别 (市、县、校) |
证明材料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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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课程形态”指正式出版物、讲义;“培训班次”指课程培训开班的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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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研究(主题活动)公开课(比赛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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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题(主题) |
上课(活动) 时间 |
上课(活动) 地点 |
活动(获奖) 级别 (县、片、校) |
证明材料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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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发言(讲座) |
发言(讲座) 名称 |
时间 |
地点 |
活动级别 (县、片、校) |
证明材料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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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教 |
带教对象 |
带教内容 |
带教效果 |
证明材料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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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队(活动组织) |
活动主题 |
活动形式 |
活动时间与 地点 |
活动级别 (县、片、校) |
证明材料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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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 |
任教年级 |
县级抽测成绩 |
县级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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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变化情况 |
证明材料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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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获奖 |
指导项目 |
获奖内容 |
获奖时间 |
获奖级别 |
证明材料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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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发表(或获奖) |
论文题目 |
发表(获奖)时间 |
发表刊物名称(获奖名称) |
发表刊物级别(获奖级别) |
证明材料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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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可填表,也可文字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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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证明材料名称”指获奖证书、公开课证明、刊物复印件、学校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