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卫人员安全责任书
1、门卫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必须穿戴门卫人员的专用服装。
2、门卫室任何时间必须有一人在岗。工作时间保持高度警惕,注意校门内外人员动向。
3、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必须按有关规定进出校门。
4、门卫人员必须对进出校门的校外人员进行询问,并办理登记、注销手续。
5、及时处理影响学校教育秩序的偶发事件。如有擅自进入校区活动,立即上前劝阻,或责令其退出校园。
6、如有冲进校园,或以言行威胁师生,影响教育秩序者,责令其退出校园并立即报警。
7、门卫人员应在散学后巡视校园,关闭好电路、门窗。启动技防设备。如有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做好记录。发现撬窃门窗、财务,或有人身伤害事件发生,做好现场处理,同时报警。
8、因门卫人员失职造成学校人员、财务的伤害、损坏,教学秩序受到干扰,学校对失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并作出相应处罚。
9、本责任书的期限为2018年9月1至2019年1月23日
崇明区庙镇小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人(签字): 门卫人员(签字):
2018年9月1日 2018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