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工作人员安全责任书
学校工作中安全工作是第一位的,只有做好安全工作,才能使其他工作得以正常开展。为确保安全,特订食堂工作安全责任书如下:
1、做好个人卫生工作,如有生病,即自动请假离岗。
2、确保饭菜按食品卫生管理要求供应、留样。杜绝不洁食物的采购、加工、烹饪。
3、食堂器具、餐具、饭菜票按规定严格消毒。
4、及时疏通各种出水管道,防止病菌的繁殖、蚊蝇的滋生,消灭室内的蚊、蝇、鼠。
5、确保食堂及餐厅的环境整洁、卫生,每周至少一次大扫除。
6、时刻关心食堂用燃气设备,电路的安全,并正确操作。经常检查灭火器的压力。
7、因食堂工作人员的工作不尽职导致安全卫生事故,学校追究食堂工作人员的责任。
8、本责任书的期限为2018年9月1至2019年1月23日
崇明区庙镇小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负责人(签字): 食堂人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