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镇小学公务接待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日常公务接待工作,现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如下规定。
一、公务接待的原则
学校所有的公务接待遵循热情、节俭、文明的原则,体现我校文明的礼仪风尚。
对于外部接待,按照上级部门的有关要求安排好接待,与公务无关的人员不列入接待的对象。
二、公务接待的要求
1、严格按上级标准要求操作,不借公务接待摆阔气、搞铺张浪费、互赠礼物、礼券、礼金等,难以拒绝而接受的,要如实登记和上交。
2、工作接待用餐严格控制人员,无关人员不得参与接待用餐。
3、教育系统内部的所有工作联系,一律用工作餐。
4、学校间除正常的工作联络以外,不以任何形式轮流作东、用公款相互吃请。
5、学校公务接待的费用严格按照校务公开的要求,定期向教职工通报、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三、公务接待的责任
1、学校党政主要领导是公务接待的责任人,对单位的接待和费用列支负总责,要带头和督促所属人员执行好公务接待的要求。
2、违反公务接待规定,用公费列支的,除由个人承担相关费用外,按违反财经纪律追究纪律责任,并按《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实行责任追究。
3、本制度经教职工大会通过之日起实施。
庙镇小学公务接待廉政风险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