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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废、改、立要求及程序

2018年11月14日 16:17  点击:[]

 

 

学校内部管理制度废、改、立要求及程序

崇明区实验中学

 

要求:

1.废止制度。对同一项制度已有新版本施行且旧制度未明确废止,或因环境改变旧制度已无存在必要的情形进行梳理,废止此类规章制度。

2.修改制度。各处室结合工作实际,分析研究制度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对整体上适用,局部需作修改的规章制度有针对性地进行修改。

3.新立制度。对因现行制度整体上不适用,或由于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填补制度空白的,各处室经学校研究同意后组织制定相关新制度;学校根据工作需要,责成有关职能部门、单位制定相关规章制度。

程序:

1、各处室根据工作需要广泛征求意见,提出初步设想,向学校行政会提交,讨论确定关于废止、修改、建立制度的意见。

2、教代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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