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置教职工上下班签到考勤奖的实施方案
(2017.3.13教代会)
为严肃学校考勤制度、考勤纪律,建立科学的考评机制和激励机制,有效调动全校教职工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性,为教师绩效考核提供真实有效的数据和分值,推动学校管理工作有序、有效开展。依据区教育局关于2017绩效工资分配要求:“学校以分配作为杠杆,关注工作短板,动态调整分配方案”“加大绩效工资发放与日常工作考核相结合”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设置教职工上下班签到考勤奖,以奖励严格执行学校上下班实行签到考勤制度规定的教职工,具体办法如下:
1、教职工上下班实行签到制度,每天上午按上班时间要求签到、下午按下班时间规定签退。每个教职工必须本人亲自签到,不得让人代签,如发现他人代签,代签者与被代签者均视作作弊处理,两人同时不予享受本月奖励。
2、考核过程:每天签到记录——校务办每月汇总——次月兑现。
3、奖励条件:
(1)每月签到率在80%以上(包括80%),且签到中每月迟到、早退累计不超过4次则每人每月奖励200元;
(2)每月签到率在70%以上(包括70%),且签到中每月迟到、早退累计不超过4次,则每人每月奖励150元。
(3)不符合上述条件则不予奖励。
(4)其他情况说明:①上述迟到早退是指在上下班规定时间的30分钟以内,如若迟到早退超出30分钟则以未签到处理。②由于外出开会、培训等原因无法到校签到,凭会议通知等视情况由校行政会议讨论决定。③组织借用、支教人员全额享受。④临退休人员(原则上本年度退休)根据人文关怀原则全额享受。⑤寒暑假期间不予奖励。
4、结果公示:校务办对教职工每月签到情况及奖励情况做好公示。
5、本细则自2017年4月份起执行,请全体教职工自觉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