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中学民主评议学校中层干部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行风建设,反腐倡廉,密切干群关系,提高干部队伍素质,特制订本制度。
一、民主评议的对象
民主评议的对象为学校中层干部。
二、民主评议的内容
评议的内容以任期目标和岗位责任制为依据,分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方法、工作效果、考勤、考纪等六个方面,重在工作实绩。
工作能力:主要指工作能力和业务能力,具体包括组织、协调能力;管理能力;开拓创新能力。
工作态度:具有深入实际、求真务实、勇于负责、坚持原则的工作作风;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工作方法:具有科学的工作方法,善于调解上下级关系,密切联系群众,尽职尽责完成本职工作及领导交办的工作,团结协作,互相沟通,全心全意为教师和学生服务。
工作效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项工作达到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要求,积极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和学校发展献计献策,完成工作效果显著,业绩突出。
考勤:恪尽职守,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溜号,不无故擅离职守。
考纪:清正廉洁,以身作则,严以律己,不利用职务之便向学生、学生家长索取财物,不利用家长为自己某私利,不涉及不健康文艺场所,举止言行不有损教师形象,勤奋敬业,为人师表。
三、民主评议的程序
民主评议学校中层干部,由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负责评议,一般分为七个步骤:
1、学校中层干部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责,从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方法、工作效果、考勤、考纪等六个方面,向教代会作书面述职报告。
2、组织全体代表对每一位被评议的干部投票测评。根据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方法、工作效果、考勤、考纪等六个方面的内容,评价档次分为好、中、差三个等级。参加测评的代表要有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到会方为有效。
3、评议工作小组将测评结果综合汇总。
4、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将测评结果与被评议干部见面,听取被评议人意见。
5、评议干部向教代会代表谈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6、《教代会民主评议学校中层干部情况汇总表》存入廉政档案,作为考核、任用干部的依据。
7、民主评议学校中层干部工作原则上每学年进行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