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中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特制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从严治党、提高党素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一项重要措施,是通过制度建设加强对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和手段。
二、民主评议党员每年12月举行一次。
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学校党支部组织实施。
四、评议的内容根据党章规定的共产党员条件而定。
五、在民主评议中发现党员有不按党员条件要求自己,有40%以上群众反映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不好的,支部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指定专人进行定期教育帮助。
六、被测评党员有85%以上的群众认为是好的,属优秀。75%以上群众认为好的,属良好。60%以上群众认为是好的,属基本符合。
七、评议由支部作总结,并分析存在问题,讨论制定改进措施,对党员个人评议结果,由支部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