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依法治校>>内部治理>>正文

实验中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2018年11月14日 16:41  点击:[]

实验中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特制定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一、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从严治党、提高党素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一项重要措施,是通过制度建设加强对党员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的有效方法和手段。

二、民主评议党员每年12月举行一次。

三、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由学校党支部组织实施。

四、评议的内容根据党章规定的共产党员条件而定。

五、在民主评议中发现党员有不按党员条件要求自己,有40%以上群众反映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不好的,支部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并指定专人进行定期教育帮助。

六、被测评党员有85%以上的群众认为是好的,属优秀。75%以上群众认为好的,属良好。60%以上群众认为是好的,属基本符合。

七、评议由支部作总结,并分析存在问题,讨论制定改进措施,对党员个人评议结果,由支部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上一条:实验中学民主评议学校中层干部制度 下一条:实验中学领导干部、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