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中学师德考评制度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进一步落实《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强化教师职业道德教育,体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培养德才兼备的教师队伍,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制定本考评制度。
二、考评内容
1.教职工的政治思想,对党的方针、政策的执行情况。
2.教师对教育、教学的工作态度,教育教学的质量情况。
3.教职工在学校重大活动中的表现。
4.教师与家长的沟通情况,做学生思想工作的情况。
5.教职工的行为规范,教师的形象。
6.有无有偿家教、体罚与变相体罚等一票否决现象。
三、考评方法
1.学校每学期进行一次考评,首先有教职工自评,然后工会小组互评,再
有校务会全体人员对教职工师德进行考评,汇总后给出考核等地。
2.在每年教师节评选学校优秀教师、评选县级、市级园丁奖时把教师师德
考核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
3.对师德方面贡献突出的教职工,作为县师德标兵候选人向县教育工会推荐。
4.对有体罚与变相体罚、有一票否决现象的教职工,当年考核分为零,两
年中不得评选任何先进,并按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5.学校党政工每年用问卷、座谈会、访谈等形式,了解教职工的师德情况,
并依此作为考核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