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依法治校>>权益保护>>正文

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理制度

2018年11月15日 11:03  点击:[]

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理制度

 

近年来,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的校园欺凌事件,损害了学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会高度关注。根据教育部等十一部门《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教督〔201710)要求,特制订实验中学《校园欺凌预防和处理制度》,望全校教职员工和学生严格执行。           
  
一、治理目的:通过专项治理,加强法制教育,严肃校规校纪,规范学生行为,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建设平安校和谐校园。
  
二、领导小组:

组长:蔡国菊(校长)

组员:郭洪星、周熔、康正军、欧阳桂菊、张琳琳、孙红亚、黄潇、陈娟娟、杨士英、陈汉菊、黄菊丽

三、校园欺凌专项整治责任 
    1
、开展教育。各责任人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要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题教育,开展品德、心理健康和
安全教育,邀请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到校开展法制教育。组织教职工集中学习对校园欺凌事件预防和处理的相关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2
、加强预防。各责任人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要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公布学生救助或校园欺凌治理的电话号码并明确负责人。   

班主任直接与学生接触,最能及时把握学生动态,一要利用一切可能机会,对学生加强安全法制教育,把欺凌行为遏制在萌芽之中;二要深入到学生中,及时了解学生中发生的欺凌事件和行为,及时处理,及时向校部责任人汇报。
  3
、及时处理。各责任人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4
、监督指导。各责任人在各自的责任范围内,要加强对学校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指导和检查。全程监督专项治理,发现问题及时与第一责任人、各责任人沟通,做好记录,必要时向区教育局督导部门报告。 
   
四、奖惩措施。学校将对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欺凌事件的责任人在评比、晋升、绩效等方面,根据学校考核制度予以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报上级纪检部门、司法机关予以处理。对在教育、预防、发现、处理校园欺凌事件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责任人,根据学校考核制度予以奖励。
 

 

 

 

                                            上海市崇明区实验中学

                                            2018.8

 

 

上一条:校园欺凌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下一条:校园欺凌事件应急预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