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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学中学法治教育工作制度

2018年11月15日 12:05  点击:[]

实验中学法治教育工作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贯彻上海市关于加强学校法治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意见,结合我校特点,特定上海市辽阳中学法治教育工作制度。

一、定期召开法治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的会议,布置学校法治教育的工作计划与安排意见(每学年不少于两次)。聘请法治副校长结合打击处理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人犯罪的典型案例,对师生进行生动直观的宣传教育。

二、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摆正位置,切实加强学校对法治教育工作的领导。充分认识到开展对青少年的法治教育,这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

三、进一步加强学校法治教育的队伍建设。充分挖掘学校内部潜力,培养少量精干的专职教师,作为法治教育的骨干队伍。加强对思品教师的培训工作,使他们不仅懂得学校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而且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和比较系统的法律科学知识,充分发挥思品学科在法治教育方面的主渠道作用,不断提高思品教师法治教育的教学平。

四、发挥校园法治教育和法治副校长作用,加强密切合作,使警校共建工作更具特色,更出成果。

五、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依法保护未成年的合法权益,保障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定期举行法治讲座,每学期不少于两次。

六、学校开展多样化多形式的法治教育活动,对师生的法治教育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七、使广大师生不断增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观念,增强参与国家管理、学校管理和实行自我管理的觉悟和能力。

八、学校各项活动都必须纳入社会主义法治轨道,依法管理,依法办事。

九、使广大师生即要依法履行义务,又要依法享有和行使权利,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十、要使社会主义法治教育同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乃至其他教育协同发展,密切配合。

上海市崇明区实验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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