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明区裕安小学岗位设置方案
(2017年11月修改稿)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上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办法》以及《上海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的规定,我们在对本单位认真组织岗位调查的基础上,在区教育主管部门指导下,制订本岗位设置方案。
一、方案内容
(一)单位基本情况
1、机构编制情况:
主要职责与任务:按照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并按照市、县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教学计划要求,实施小学学历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
Ø 单位机构规格:(副科)完全小学。
Ø 经费形式: 全额拨款
Ø 编制员额:83人
内设机构数与名称:校长室、党支部、工会、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人事档案室、教科室、团队。
单位正、副职领导与内设机构正、副职领导职数:
领导正职2,副职2。
内设机构正职4,副职4
2、现有岗位和人员配备情况
1) 管理人员数及职级:(填数字)
岗 位 类 别 |
名 称 |
职 数 |
职 级 |
管 理 |
单位正职 |
校长 |
1 |
管理八级 |
|
书记 |
1 |
管理八级 |
单位副职 |
副校长 |
1 |
管理九级 |
|
工会主席(相当于副职) |
1 |
管理九级 |
内设机构正副职 |
教导主任 |
3 |
管理九级 |
总务主任 |
2 |
管理九级 |
德育主任(兼) |
1 |
管理九级 |
教科主任 |
1 |
管理九级 |
人事档案干部 |
1 |
管理九级 |
大队辅导员 |
1 |
管理九级 |
其他管理 |
|
|
|
|
|
|
小 计 |
|
13(含兼职) |
|
2) 专业技术人员数:(填数字)
岗 位 类 别 |
专技资格 |
人 数 |
专 技 |
副高 |
1 |
中级 |
52 |
初级 |
27 |
未定级 |
6 |
合计 |
86 |
3) 工勤技能人员数:(填数字)
岗 位 类 别 |
级 别 |
已聘人数 |
备 注 |
工 勤 |
高级工 |
1 |
|
中级工 |
2 |
|
普通工 |
1 |
|
合计 |
4 |
|
4) 政工师人员数:(填数字)
5) 未聘岗位人员数:(填数字)
岗 位 类 别 |
类 型 |
人 数 |
备 注 |
未 聘 |
待岗 |
|
|
内退 |
|
其他 |
|
3、现有双肩挑人员情况
人员总数:(填数字)
序 号 |
现任管理岗位名称 |
聘任专技职务 |
目前兑现工资标准 |
1 |
校长 |
小学高级教师 |
小学高级教师 |
2 |
书记 |
小学高级教师 |
小学高级教师 |
3 |
副校长 |
小学高级教师 |
小学高级教师 |
4 |
工会主席 |
小学高级教师 |
小学高级教师 |
5 |
教导主任 |
小学高级教师 |
小学高级教师 |
6 |
总务主任 |
小学高级教师 |
小学高级教师 |
7 |
人事干部 |
小学高级教师 |
小学高级教师 |
8 |
教科室主任 |
小学高级教师 |
小学高级教师 |
9 |
德育主任(兼) |
小学高级教师 |
小学高级教师 |
10 |
大队辅导员 |
小学高级教师 |
小学高级教师 |
4、进行分险评估,制定应对措施
学校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者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一)管理岗位任职条件
1、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该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四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新招聘参加工作的管理人员原则上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2、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年限是:
(1)八级职员岗位应在九级职员岗位上任职满3年以上。具有相应岗位专业知识和行政管理能力。
(2)九级职员岗位应在十级职员岗位上任职满3年以上,具有本岗位较丰富的工作经验。
(3)十级职员岗位须在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的管理知识。
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专业技术岗位任职基本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国家和我市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
2、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即必须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3、专业技术职务各等级之间的任职条件:
初级职务专业技术岗位任职基本条件
(1)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其任职人员应具备专业技术助理级任职资格条件,有较强的业务技能,能胜任和履行岗位职责,在十二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2)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须取得专业技术助理级职务任职资格。
A、专业技术十一级与专业技术十二级按5:5比例划分;
B、任职年限长者为十一级,短者为十二级;
C、任职年限相同时,教龄长者为十一级,短者为十二级;
D、任职年限、教龄完全相同时,学历高者为十一级,低者为十二级;
E、任职年限、教龄、学历完全相同时,发表县级以上论文及上公开课数量多者为十一级,少者为十二级。
中级职务专业技术岗位任职基本条件
(1)八级岗位须取得专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且在原来核定的岗位职数内已经聘任或拟聘任人员,在九级岗位工作满三年或在十级岗位工作满六年以上;
(2)九级岗位:在十级岗位工作满三年以上;
(3)十级岗位:须取得专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A、专业技术八级、专业技术九级与专业技术十级按3:4:3比例划分;
B、任职年限长者为八级,其次为九级,短者为十级;
C、任职年限相同时,教龄长者为上一级,短者为下一级;
D、任职年限、教龄完全相同时,学历高者为上一级,低者为下一级;
E、任职年限、教龄、学历完全相同时,发表县级以上论文及上公开课数量多者为上一级,少者为下一级。
副高级职务专业技术岗位任职基本条件
(1)五级岗位:须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且在原来核定的岗位职数内已经聘任或拟聘任人员,在六级岗位工作满三年或在七级岗位工作满六年以上;
(2)六级岗位:在七级岗位工作三年以上;
(3)七级岗位:须取得专业技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A、专业技术五级、专业技术六级与专业技术七级按2:4:4比例划分;
B、任职年限长者为五级,其次为六级,短者为七级;
C、任职年限相同时,教龄长者为上一级,短者为下一级;
D、任职年限、教龄完全相同时,学历高者为上一级,低者为下一级;
E、任职年限、教龄、学历完全相同时,发表县级以上论文及上公开课数量多者为上一级,少者为下一级。
(三)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工勤技能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是:
(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分别在下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3)新招聘参加工作的工勤技能人员试用期(学徒期、熟练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以确定为5级工勤技能岗位
(二)岗位设置原则
1、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的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依法办事的原则。
4、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
(三)拟设置岗位情况
1、管理岗位的数量、等级
岗位类别 |
岗 位 |
等 级 |
拟设岗位数 |
管理岗位 |
校长 |
管理八级 |
1 |
书记 |
管理八级 |
1 |
内设机构 |
校务办(副校长、工会主席、人事干部) |
专技九级 |
3 |
教务处(教导主任、德育主任、教科研主任、大队辅导员) |
专技九级 |
3 |
总务处(总务主任) |
专技九级 |
1 |
小 计 |
|
9 |
2、专业技术岗位名称、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专技岗位名称 |
人 数 |
比 例 |
文件依据 |
高级职务 |
12 |
15% |
沪人﹝2004﹞128 |
中级职务 |
48 |
60% |
初级职务 |
20 |
25% |
小 计 |
80 |
100% |
(1)专技岗位总数:(填数字)80
(2)专技岗位主、辅系列名称、数量及所占比例
类别 |
系别 |
系列名称 |
级 别 |
副高级 |
主系 |
中学高级教师 |
五级 |
六级 |
七级 |
2 |
|
5 |
|
5 |
|
辅系 |
|
|
|
|
|
|
|
小 计 |
2 |
|
5 |
|
5 |
|
中级 |
主系 |
|
八级 |
九级 |
十级 |
14 |
|
19 |
|
15 |
|
辅系 |
|
|
|
|
|
|
|
|
|
|
|
|
|
|
|
|
|
|
|
|
|
小 计 |
14 |
|
19 |
|
15 |
|
初级 |
主系 |
|
十一级 |
十二级 |
十三级 |
10 |
|
10 |
|
|
|
辅系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小 计 |
10 |
|
10 |
|
|
|
3、工勤技能岗位等级、数量及结构比例
岗位名称 |
岗位等级 |
数 量 |
比 例 |
技术工 |
三级 |
|
|
四级 |
2 |
67% |
五级 |
|
|
普通工 |
|
1 |
33% |
(四)“双肩挑”人员拟聘任情况
“双肩挑”人员总数: (填数字)
序号 |
管理岗位名称 |
管理等级 |
专技岗位名称 |
专技等级 |
1 |
校长 |
管理八级 |
小学高级 |
专技八级 |
2 |
书记 |
管理八级 |
小学高级 |
专技八级 |
|
|
|
|
|
|
|
|
|
|
|
|
|
|
|
(五) 组织实施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杨忠兵
副组长:蔡雪琴 龚 飞
成 员:潘海霞 陆建飞 顾春梅 陈国斌 沈 俭 瞿颖华 张欢绒
(二)实施方法与步骤
1、学习动员:及时组织全校教职工学习有关文件、传达县局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抽调人员成立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进一步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准确把握政策,规范操作程序。
2、制定方案: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和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核定编制数,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拟定出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和岗位说明书,并提交到学校教职工大会进行讨论,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校务会议集体议定通过后上报。
3、岗位聘用:将上级核批的岗位设置方案进行公布,根据要求开展岗位聘用,签订聘用合同。
4、具体措施:一是加强领导,由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协调实施工作中的一些实际问题,切实做好教职工的政治思想工作,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取得支持和指导。二是严明工作纪律,岗位设置工作涉及到每位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在工作开展期间要求全体教职工,既要高度重视,又要正确对待,安心工作。不做不利于安定团结的事,不说不利于安全团结的话,保持学校和谐环境,有序工作。三是严格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既要维护国家政策的严肃性,又要把广大教职工的利益放在心上。加强聘后管理和考核力度,严格各项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