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中学领导干部、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联系群众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是我们的事业取得成功的保证,联系群众是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基础。联系群众是加强沟通、增进了解、凝聚人心的重要途径,联系群众是实施校务公开的具体体现。联系群众要办实事、讲实效,切忌走过场。
一、校级领导
1.深入教学第一线,参加年级组教育教学视导工作、以及毕业年级工作研讨会,了解教学的第一手情况。每周至少听一节课。
2.每位领导联系一个年级,参加该年级组的会议和活动,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3.深入到教研组、备课组活动中,每学期不得少于一次。
4.及时了解面上的工作,深入到每个组室,与教职工交谈。每月不得少于四次。
5.认真接待和听取教职工的反映,诚恳待人,耐心解释。在维护学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在各自的工作职责范围内,力求解决实际问题。不得推诿、敷衍或许诺。
6.学校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前,要根据不同情况,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7.要关心群众的疾苦,落实六必访制度。
8.根据学校工作的性质和具体情况,召开不同层次的教工座谈会,每学期至少一次。
二、中层干部
1.坚持教学和管理工作,兼课的干部,每周上课不得少于相应学科满工作量的一半。每学期至少听一节课。
2.每位干部联系一个年级,参加该年级组的会议和活动,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3.深入到教研组、备课组活动中,每月至少一次。
4.深入了解分管范围的情况,与教工交谈。
5.认真听取教职工的反映,诚恳待人,耐心解释。在维护学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在各自的工作职责范围内,力求解决实际问题。不得推诿、敷衍或许诺。对超出本人职权范围的事情,要及时上报,不得延误或隐瞒。
6.要认真了解群众的要求和建议,及时向学校汇报。
7.对学校的决策和工作布置,要及时传达落实,认真解释和说明。
8.要关心群众的疾苦,如遇突发情况,要及时和学校领导一同去探望、家访和慰问。
9.根据本部门工作的性质和实际情况,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群众意见,每月不得少于一次。
三、教工党员
1.坚持管理、教学、服务第一线工作,以党员“三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保质保量地完成本职工作。
2.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要奉献在前,享乐在后,起到先锋模范作用。用自己的言行和工作影响周围的非党群众。
3.要密切联系非党群众,倾听他们的呼声,了解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有关领导反映。
4.要积极关心入党积极分子,并定期向党支部汇报。
5.对学校的决策和工作布置,要认真理解并坚决执行,同时要协助有关领导做好非党群众的思想工作,耐心解释,积极帮助。
6.要关心非党群众的疾苦,并将了解的情况及时向党组织汇报,求得党组织和学校的关心、帮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