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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本初中组-崇明县-实验中学--陈昱昊--《交通法》不容小觑--原创 - 剧本

2018年11月15日 11:48  点击:[]

《交通法》不可小觑(剧本)

旁白:又是风和日丽的一天啊。小李早早地起床,准备好了给同班同学小王的生日礼物,不过考虑到小李家离小王家有一定的距离,小李便要求骑电动自行车出行,故事开始了。

小李(拎着生日礼物):爸,我要去小王家了。

父亲(刷着手机,激动地看着球赛):去吧去吧,早点回来。

小李(走近父亲):爸,我能不能骑电动自行车去,小王家挺远的。

父亲(头低着,认真地看球赛):没问题,钥匙在桌……球进了,进了!

小李(拿起钥匙):好,那我出发了。

(小李离开)

母亲(擦着茶几):你怎么不跟儿子他说点骑电动车的有关事项啊?

父亲(不耐烦):他都15岁了,这点交通法规总归懂的吧!

旁白:就这样,小李骑上了电动车,快速地往小王家的方向驶去。、

小李(戴着墨镜):(尖叫)这样的感觉太舒服了,比骑自行车酷多了!

(来到了一个红灯路口,其他行人与车辆都在静静地等待而小李却视而不见,加速驶过了这个路口。)

小李(不屑):真是的,又没有多少车,天又那么热,等在那里干什么?还是学老爸的作风比较爽快,在车流里穿行就行了!

旁白:小李啊小李,你怎么能这么想,宁等三分,不抢一秒,闯红灯是万万不可取的。还有小李的父亲,你怎么能教育儿子闯红灯呢?你这不是把他往火坑里推吗?

(小李超过一辆自行车)

自行车车主:哦呦,这个小伙子把电动车开那么快,都快刮起一阵风了!真是为他捏把汗啊!

旁白:在高速行驶下小李很快就来到了小王家所在的小区附近。因为小区门口在路对面的拐角,如果左转弯过去还得往回行驶一段距离。小李怕麻烦,就索性准备把车开到另一面的非机动车道上,也就是《交通法》中明令禁止的“逆向行驶”。正在穿行途中,一辆土方车准备由北向西右转,小李见状正准备刹车,可无奈他的车速太快,急刹车也无法停下来,小李不幸从车上摔下。而土方车司机似乎没有看见这所发生的一切,依然正常地行驶,就这样轧过了小李的双腿。这时土方车司机才发现车轮辗到了不明物体,这才把车停了下来,他看见小李血肉模糊,不敢怠慢,立刻拨打了110120。在热心路人的帮助下,小李被及时送进了医院,并通知了小李的父母。

(医院)

(小李的父母赶到了医院)

医生(遗憾地):你们是伤者家属吗?(小李父母点头)伤者目前很严重,必须截肢,否则连命都保不住了!

旁白:小李的父母不敢相信这一切竟然发生在了自己心爱的儿子身上,两人抱头痛哭,泣不成声。

母亲(带着哭腔):都是你(捶打父亲),叫你提醒一下他,你就是不听我,现在儿子的腿都保不住了!

父亲(低头掩面):是,是我不好,早知道会发生这种事,我说什么都不会把钥匙给他的!唉!

旁白:后来,小李的命是保住了,可永远失去了他的腿,只能与轮椅相伴。他整日以泪洗面,捶打着胸口,后悔当时不遵守交通法规。可是已经来不及了……留下的只有伤痛,泪水和悔恨。故事到这里也算是结束了,小李的结局是悲惨的,但似乎是必然的。因为他与他的父母亲对交通法规太过轻视,忽略了它存在的意义,殊不知,正是这看似不起眼的交通法规,才保障了我们的平安。他的故事也时刻警醒着我们,不要有侥幸心理,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去违反交通法规,一旦发生了意外,那将付出生命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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